华润建筑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华润中心北区项目三期(T1楼)、四期(T6、T7楼)塔吊专业分包工程II标招标公告
1、招标人概况
名称:华润建筑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华润大厦13楼合约部
联系人:曹凯,联系电话:18562639153,邮箱:caokai42@crland.com.cn
2、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太原华润中心北区项目三期(T1楼)、四期(T6、T7楼)塔吊专业分包工程II标。
项目业态及体量:三期为超高层住宅项目,地下约14m,地上约145.3m,总建筑面积约7.07万㎡;四期为超高层写字楼项目,地下约14m,地上约145.3m,总建筑面积约19.04万㎡。
项目地址:长兴路1号。
招标内容:塔吊的安装、租赁、操作、保养及维护、拆卸、司机等,包含超载限制器、超高报警器、群塔作业安全报警装置及防碰撞装置的供应与安装,大臂LED灯带供应、安装及维护,大臂安装及维护塔吊喷淋系统(甲方提供接驳点)塔吊基础埋件及附墙埋件等的供应及安装,配件(包含塔吊自身配置的电缆及钢丝绳损坏后的更改、但不包含塔吊外接电源电缆及塔吊吊钩以下的吊索具)更换,基础及附墙深化设计并提交安全可行方案、塔吊超高的安全设计、提交安全可行的塔吊超高技术资料和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群塔作业的施工方案等。其中塔吊需要安装防攀爬装置。
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30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3、资格预审要求
3.1公司性质:报名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3资质等级要求: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3.4生产规模:无要求。
3.5主要案例:提供近3年内已完工程或在建项目供合同复印件。
3.6服务范围: 塔吊的安装、租赁、操作、维护及拆卸等。
3.7备案要求: ①建委备案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建委备案要求②税务备案要求:在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进行合同备案。
3.8企业认证:无。
3.9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局同意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任意一种即可)。
3.10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或2017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率、经营利润率等重要财务指标,并加盖公章。上述为可选项。
3.11近三年履约无不良记录
4、报名及资料递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近一年内财务报表、与知名房地产企业战略合作的证明(如有),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以快递形式邮寄至招标人联系处。
报名人对以上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5、投标保证金: 0.5万元(投标工作完成后,无息退回),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回标报价前提交。
6、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置地建设事业部后续各项目的一次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7、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华润置地建设事业部供方《不合格分册》。列入建设事业部供方《不合格分册》的单位,将从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行为后起算两年内不得对建设事业部的项目进行投标。
8、资格预审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
9、招标公告有效期:2018年11月14日17:00起2018年11月20日15:00止,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10、不明细节请与招标人联系。
附件1:资格预审表
附件1-分包商投标资格预审表-.doc
附件2:华润置地阳光宣言
附件2-阳光宣言-2017年修订版.pdf
附件3:华润置地与合作方廉洁协议
附件3-华润置地合作方廉洁协议-2017年修订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