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钱湖乐都汇购物广场项目外立面幕墙之玻璃供应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19-06-10 来源:蔡峰华 【 字体:

华润置地建设事业部

宁波市钱湖乐都汇购物广场项目外立面幕墙之玻璃供应

招标公告

1、招标人概况

名称:华润置地建设事业部幕墙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创意文化园A4301幕墙合约部

联系人:蔡峰华联系电话:0755-25983188-3705,邮箱:caifh@crland.com.cn

2、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波市钱湖乐都汇购物广场项目外立面幕墙之玻璃供应

项目业态及体量:宁波市钱湖乐都汇购物广场项目为商业,幕墙面积约14500m2㎡,其中玻璃供应约4000㎡。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与馨园路交汇处。

招标内容:波市钱湖乐都汇购物广场项目幕墙工程之玻璃供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相关技术规范制造并供应玻璃;包工期、包质量、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税金、包资料、包制作及运输的全部风险、包运输至项目现场或加工厂和其他招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

计划工期:20196月—20191015(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

3、资格预审要求

3.1公司性质:报名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3资质等级要求:无特殊要求

3.4生产经营规模:年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53年主要业绩:提供近3年内单项目合同额200万元的已完工或在建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6业务范围: 玻璃供应

3.7备案要求:无特殊要求

3.8企业认证: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9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至2018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全套页码),须包括资产负债率、经营利润率等重要财务指标,并加盖公章。

3.103年无生产经营和履约的不良记录

4、报名及资料递交:报名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必须是部门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授权函请注明职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近三年年财务报表(需显示营业收入)、与知名房地产企业战略合作的证明、产品认证及企业认证证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以快递形式邮寄至招标人联系处。

报名人对以上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预审要求:填写资格预审表

6、招标公告有效期:2019610090020196141800,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7、入围数量限制标准:不少于3

8、不明细节请与招标人联系。

附件1:资格预审表附件1-资格预审表.doc

附件2:华润置地阳光宣言附件2-阳光宣言-2017年修订版.pdf

附件3:华润置地与合作方廉洁协议附件3-华润置地合作方廉洁协议-2017年修订版.pdf